举行新闻报道和舆论监视
哪些情况下需要负担民事执法责任?
泉源: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视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负担民事责任可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本文来源:hth华体会官网登录入口-www.szyisuy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