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团结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货物劳务税政策,主要包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住民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等。同时,为支持复工复业,还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湖北地域免征、非湖北地域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克日,税务总局相关卖力人就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历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作出了解说,一起学习一下吧。
划重点01 关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本环节纳税人未缴纳税款,下环节纳税人也不抵扣税款。现行政策划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划定的,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开具税率栏标注为“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针对今年出台的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在遵循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划定的前提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操作层面的问题: 第一,优惠政策出台前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处置惩罚问题。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通告》(2020年第8号,以下称“财税8号通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通告》(2020年第9号,以下称“财税9号通告”),出台五项免征增值税政策:一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对纳税人为住民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五是对单元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置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负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由于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均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客观上存在纳税人在通告出台前对可享受免税的业务开具了专用发票。为确保纳税人更充实、便利地享受政策,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治理事项的通告》(2020年第4号),一方面重申:免税业务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方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另一方面明确,纳税人在财税8号通告、财税9号通告公布前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按划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但受疫情影响不能实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可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如果届时仍未完成对应红字发票开具的,则需要就开具专用发票相应的业务缴纳增值税,其他未开具专用发票收入部门,仍可以根据划定享受免税。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财税8号通告、财税9号通告公布后,一般纳税人若选择了享受免税政策,是不能再开具专用发票的,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应根据划定放弃免税后方能开具。
第二,关于一般纳税人选择享受减免税的起始时间的问题。 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权利义务,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通告》(2020年第9号),明确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根据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好比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这项政策的执行期限内,按月纳税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从1月起之后的任一个自然月起始日开始享受;按季纳税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从1月起之后的任一个季度起始之日开始享受。如果某一般纳税人选择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这项优惠政策,此前1-3月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应当按划定缴纳增值税,同时,1-3月发生的应税业务可以相应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在4月1日以后,享受免税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就不能再开具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税率栏标注为“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 第三,关于放弃免税权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存案。
自提交存案资料的次月起,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根据划定盘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按划定开具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销项抵扣的计税方法,出于纳税核算便利性和进项抵扣准确性的思量,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现行划定是,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变换,且应根据应税项目来放弃免税,而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区分差别的销售工具划分适用征免税。 好比说,某一般纳税人兼营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在疫情期间均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可以选择就其提供的所有餐饮服务享受免税,向客户开具税率栏标注为“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同时就其提供的所有住宿服务放弃免税,向客户开具专用发票。但无论是餐饮服务还是住宿服务,都不能就开具专用发票部门收入缴纳增值税,其他未开具专用开票部门收入享受免税。
划重点02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问题 与一般纳税人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浅易计税方法,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盘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用免税、征税项目间的进项税额调治问题。所以相较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在征免税治理、发票开具等方面,政策划定均相对宽松。主要体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凭据实际业务需要,逐笔选择是否适用减免增值税政策,给了小规模纳税人充实的自由选择权,以灵活应对市场需要。详细到发票开具上,小规模纳税人可凭据征免税政策和购置方要求,自行选择开具3%或1%征收率以及征收率栏标注为“免税”的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根据发票上对应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且切合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减免税政策。
下面我对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向大家做一说明。 第一,减税、免税发票开具的正确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治理措施》等相关划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且开具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
在减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方面,税务总局设计开发税控开票软件时,接纳了弹窗提示和默认显示调整后的征收率两项措施,以便利纳税人选择正确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二,凭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正确发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通告》(2020年第13号)划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阶段性政策从3月1日起实施。
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如何选择正确的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盘算缴纳增值税,应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之前的业务,是不能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若不切合其他免税优惠政策条件,则必须开具3%或者5%征收率的发票。 第三,开具增值税发票衔接问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发票的,在3月1日以后可以根据3%征收率补开发票。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在2月底以前,而且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则应根据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根据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划重点03 需要特别强调的三点问题 (一)关于延期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规模问题 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咨询,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 针对该问题,税务总局于今年2月底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举行了升级完善,升级后,纳税人可以根据属期选择确认扣税凭证及用途。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可以在今后尽快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并在申报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延期抵扣勾选功效,确认2月份属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
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遇到此类情形时均可比照该条措施举行处置惩罚。 (二)关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题 由于游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抵扣功效,因此,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根据财税8号通告划定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在向客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必须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三)转挂号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问题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谋划难关,克日,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将转挂号政策延续一年。
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凌驾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管理转挂号。纳税人转挂号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在发票开具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置惩罚。这里再资助大家梳理一下: 首先,转挂号纳税人自转挂号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根据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转挂号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根据一般纳税人期间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泉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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